晋临检函〔2024〕62号
各医疗机构:
为落实《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国卫医发〔2022〕6号)、《关于加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23号)等有关要求,省临检中心需对各医疗机构2024年度“省级室间质量评价临床检验项目参加率与合格率”相关数据(2024年度您医院检验科及其他临床实验室已开展的所有检验项目)进行采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单位
全省所有参加2024年山西省临床检验室间质评的医疗机构均需填报。
二、采集内容及时间
各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需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登录“检验医学信息网(www.clinet.com.cn)”勾选“实验室已开展的所有检验项目”。填报方式详见《数据采集操作说明》(附件)。
联系人:刘雅琪 裴世静
联系电话:0351-2866320
山西省临床检验中心
2024年11月26日
关于填报2024年度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指标相关数据的通知(盖章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