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山西省临床检验质量管理,夯实检验结果互认基础,省临床检验中心现开始组织2025年全省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活动(以下简称室间质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单位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有室间质评需求的其他卫生机构均应参加我省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2025年度不再邀请试剂生产厂家实验室参加我省室间质评。
为保证我省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高效开展。2025年省临检中心将建立“山西省临床检验质量评价系统”,全面实现互认医疗机构与互认检验项目质量控制的信息化管理,该系统可与我省现用室间质评系统对接,自动获取室间质评数据,结合室内质控等信息全面评价互认检验项目质量,发放互认证书,并定期生成“医疗机构互认项目清单”报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因此鼓励未参加省级室间质评的三级医疗机构积极组织参加,以保证互认项目质评数据的自动获取。
二、质评计划
(一)医疗机构2025年室间质评计划共50个:常规化学、内分泌、特定蛋白、肿瘤标志物、心肌标志物、脂类分析、血气分析、糖化血红蛋白、血清降钙素原、便携式(POCT)血糖检测仪、脑钠肽/N末端前脑钠肽、中孕期母血清产前筛查、半胱氨酸蛋白酶抑制剂 C、血清淀粉样蛋白A、尿液定量化学、胃蛋白酶原、全血细胞计数、尿液化学、凝血试验、血液粘度检测、血细胞形态学、尿沉渣形态学、寄生虫形态学、血细胞沉降率、粪便隐血试验、D-二聚体与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物检测、血型鉴定、感染性疾病血清学标志物A、感染性疾病血清学标志物B、感染性疾病血清学标志物C、感染性疾病抗原抗体快速检测、优生优育免疫学检测、抗核抗体检测、临床微生物学、肝炎病毒核酸检测、人乳头瘤病毒-16/-18分型检测、非病毒核酸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快速检测、结核分枝杆菌核酸检测、人乳头瘤病毒核酸分型检测、巨细胞病毒核酸检测、B族链球菌核酸检测、EB病毒核酸检测、呼吸道病原体多重核酸检测1、呼吸道病原体多重核酸检测2、肺炎支原体核酸检测、叶酸代谢基因(MTHFR和MTRR)检测、氯吡格雷药物代谢基因(CYP2C19)多态性检测、临床输血相容性检测。
(二)采供血机构2025年室间质评计划共4个:采供血机构血液检验、全血细胞计数、血型鉴定、血液筛查核酸检测。
(三)各计划所包含的检验项目可查看“2025年山西省临床检验室间质评计划(项目)一览表”(见附件1)。
三、申请
(一)申请时间为通知发出之日起至 2024年10月31日,各参评实验室应在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请,截止日期后中心将依据各专业(质评计划)申请数量制定质控品采购计划,故一律不接受逾期申请。
(二)已有编码的参评实验室请直接网上申请,打开山西省临床检验中心官网(http://www.sxccl.cn)点击进入“室间质评系统”,用本实验室用户名(S*****)和密码登录,或直接通过检验医学信息网(https://www.clinet.com.cn/)登录。登录后在“质评活动 - 室间质评申请”处填写实验室信息,并勾选参评专业,提交申请后,可在“质评费用查看”处进行核对,如需修改请联系中心工作人员。
(三)新参评实验室需扫描二维码(见附件2),填写“2025年山西省临床检验室间质评计划申请表(新参加单位)”,所有栏目认真填写完毕并仔细核对后提交。
四、缴费
(一)参评单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缴纳室间质评费用。缴费截止日期2024年10月31日,缴费成功即确认参加,如未及时缴费将不能参加2025年全省室间质评活动。缴费方式只接受汇款,收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山西省临床检验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双塔东街支行
行号:104161003919
账号:141703447026
(二)发票开具:发票为全电发票。汇款后请扫描上方二维码正确填写缴费单位财务要求的开票信息。缴费成功后于15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电子税务系统内下载打印发票。如需邮箱接收发票,请扫描二维码填写电子邮箱信息,以备收取发票。
(三)注意事项:
1.同一单位不同科室财务合并汇款时请在汇款附言栏中注明科室编码及对应的金额数。
2.属财政(或集团公司)集中支付的,请在汇款附言栏中注明医院及科室名称。
3.对发票抬头、备注有特殊要求者,在提交开票信息时,请在“商家留言”里注明。
五、联系方式
(一)如有申请信息修改、质评相关问题请联系中心质控科。联系人:闫嘉敏、王琪(0351-2866318)。
(二)如有汇款确认、发票开具等财务相关问题请联系中心财务科。联系人:刘海兰、王锐(0351-4960011)。
附件:附件1:2025年山西省临床检验室间质评计划(项目)一览表.docx
附件2:2025年山西省临床检验室间质评计划申请表(新参加单位).docx
山西省临床检验中心
2024年9月26日
晋临检函〔2024〕48号 关于开展2025年山西省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的通知(盖章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