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临检函〔2024〕 10号
各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
为进一步落实临床检验质量指标的贯彻与应用,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关于印发麻醉等6个专业质控(2015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5] 252号)、《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国卫医政发〔2022〕31号)等文件要求,在国家卫健委临床检验中心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继续组织我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开展2024年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同时要求临床实验室利用实验室信息系统(LIS)和医院信息系统(HIS)对质量控制指标进行内部监测。本次调查要求回顾采集和统计2023年一整年数据。调查回报截止时间为: 2024年5月27日,具体实施方案及相关说明见附件。
联系人:张 琦 裴世静
联系电话:0351-2866318
山西省临床检验中心
2024年3月11日
关于开展2024年山西省“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室间质量评价的通知(盖章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