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区域核酸检测任务,实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结合前期实践,我们对《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二版)》进行修订,形成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国家卫生健康委代章)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