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临检函〔2023〕2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临床检验质量控制网络建设与管理,依据《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国卫办医政发﹝2023﹞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山西省临床检验三级质量管理与控制网络体系的通知》(晋卫办医发〔2023〕1号),省临床检验中心进一步完善了我省临床检验三级质控网络,并成立了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专家委员会(名单附后)。专家委员会任期自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山西省临床检验中心
2023年9月18日
晋临检函〔2023〕27号-关于印发山西省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专家委员会名单的通知(盖章文件).pdf